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公安部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61号)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将我区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佛山市高明区荷城757酒吧等123家单位,确定为我区201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(名单见附件1);合并、取消佛山市高明创研合成革有限公司等18家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资格(名单见附件2);将佛山德众药业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等3家单位,确定为我区2015年度新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(名单见附件3);将佛山市高明区名豪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,确定为我区2015年度火灾高危单位(名单见附件4);。
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,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切实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。
附件:1.2015年度佛山市高明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册
2.2015年度高明区合并、取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资
格的企事业单位名册
3.2015年度佛山市高明区新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册
4.2015年度佛山市高明区火灾高危单位名册
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
2015年11月26日